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,现制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如下。
一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许镇 刘晓刚 吕祥锋
副组长:刘洋 马力
成 员:刘越 陈洪兵 刘春 潘旦光 丁晨曦 韩方晖 邵晓亮
二、基本分数要求及成绩计算办法
1.基本分数要求:外语水平考核(百分制)、专业水平考核(百分制)及综合素质考核(百分制)均不低于60分。
2.成绩计算办法:总成绩=外语水平考核成绩+专业水平考核成绩+综合素质考核成绩。
三、拟招生人数
本批次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如下:
专业代码 |
专业名称 |
招生人数 |
备注 |
081400 |
土木工程 |
23 |
本批次拟招生人数不含已录取的直博生,后续招生计划如有调整,学院另行公布。
四、录取及调剂原则
1.录取规则
博士研究生录取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及择优录取、质量优先、宁缺毋滥原则进行。
综合考核成绩达到我院基本成绩要求的考生,按报考导师分别排序,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
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提供本人签名的自愿放弃声明后,导师方可在成绩合格生源中依次递补录取或调剂。
考核成绩低于本学院基本成绩要求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。
2.调剂规则
原则上不跨学位类型、学习方式调剂。
导师在本人名下成绩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可调剂录取报考其他导师的合格生源。调入导师可根据本人研究方向等情况选择从本单位、本学科专业内的任一导师名下考核合格考生中进行调剂,选定调出导师后视为认同该导师所在考核组的考核结果,需在成绩合格生源中遵循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调剂录取。放弃调剂录取资格考生提供本人签名的自愿放弃声明后,调入导师方可依次递补调剂。
五、监督及咨询
我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、公开透明原则,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畅通申诉渠道,我院党委成立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,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,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实名举报。
对录取工作有异议者可实名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或举报,监督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或调查后,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申诉或举报需附上本人身份证件照片和联系电话,以备核实。
咨询电话:010-62332855
邮箱:sfcyzb@ustb.edu.cn
联系人:张老师
申诉/举报电话:010-62332659
联系人:马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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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5月9日